各州市商务局,滇中新区和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维护良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现将成品油经营企业2022年度监督检查和近期成品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
凡领取商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云南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都须参加2022年度定期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2年2月14日—3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成品油经营企业2022年度监督检查采取网上平台申报方式进行。企业通过“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https://swt.yn.gov.cn/chengpingyou/,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或者登录云南省商务厅官网(http://swt.yn.gov.cn/),通过“专题栏目”中的“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进入,登录企业账号后进入对应窗口,按要求上传年度监督检查相关材料。
(四)检查材料
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监督检查,需在网上平台如实填报企业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
5.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加油站(点)所属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6.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7.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五)相关要求
各州市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对企业上传材料要严格审查,重点查阅材料的真伪性、有效期、“三证”信息是否一致,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各州市年度监督检查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近期安全管理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州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安全发展底线,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属地责任,督促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国务院督导检查组将赴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国两会也即将在3月份召开,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结合年度监督检查,在2月底之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商务部门抽查的方式,对属地油库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推进“加注站”整治。全省去年开展的车用燃料油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州市科学统筹、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少数州市工作推进缓慢,整治效果出现反复等问题,部分撬装式加注站仍在违规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相关州市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松,加强向州市政府请示汇报,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加注站整治取得更好成效。
云南省商务厅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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