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立法工作,充分借鉴各地湖泊保护立法先进经验,近日,长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水山率调研组赴云南开展重点高原湖泊保护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省水利厅召开座谈会,并深入滇池、阳宗海、杞麓湖、抚仙湖、星云湖等重点高原湖泊,实地了解云南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水生态修复、高效节水、水价改革、用水权交易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推进情况。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及其他厅领导参加座谈会并分段陪同调研。
调研组认为,云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锐意改革、担当奋进,压实责任、务求实效,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生态保护意识高度统一。云南将重点高原湖泊保护置于突出位置,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督察体系,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总督察、人大、政协负责同志任副总督察。9个重点高原湖泊省级湖长均由省委常委担任,统筹五级河湖长巡湖督导。省委、省政府持续出台专项政策,细化刚性管控举措,科学划定“两线”“三区”空间管控边界,为湖泊留足生态空间。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构建流域全链条管控体系。将“两线”“三区”管控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构建“一湖一条例”+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的“9+2”法规体系,实现“田—渠—河—湖”全链条依法管控,走出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的特色路径。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提升河湖生态治理质效。严格落实“一湖一策”,深入推进“三治一改善”,统筹源头管控、过程减量、末端净化。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节水减排“晋宁经验”,落实水利投融资“六项机制”,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建立用好“一湖一本账”动态管理和信息化调度工作机制,湖泊水质持续向好、水生态稳步修复。
四是坚持创新探索,促进水文化资源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系统开展水文化资源普查、保护与活化传承。依托水利投融资改革“六项机制”,落地“取水贷”“节水贷”等特色金融产品。统筹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水生态碳汇交易等工作,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红利。
五是坚持多元共治,凝聚流域保护治理合力。深化“河湖长+”协作机制,构建人大监督、政协协商、统战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主动配合长江委开展流域联合执法,做实跨界联防联治。
云南省将纵深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夯实河湖长制,压实管护责任;二是推进“三治一改善”,削减污染负荷;三是严格空间管控与生态补水,守住生态底线;四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灌区管理提质,推动绿色转型;五是强化暗访督查,确保治理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