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 第424号提案的答复(云公提案函〔2024〕6号)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12574 | 更新时间:2024/11/7 18:53:17

致公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磨憨国际口岸建设中老(磨憨—磨丁)跨境双向劳务派遣平台的提案》(第424号)交我们分办,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公安厅认真对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与“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成员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进行沟通,在持续推动德宏州瑞丽市、临沧市耿马县两个第一批试点地区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推进磨憨国际口岸等第二批“双向劳务派遣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同时,召集昆明市公安局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具体指导两地公安机关切实履行涉及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配合做好中方劳务派遣人员出入境证件办理以及外籍务工人员停居留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6月3日,与致公党云南省委进行电话沟通协商,主动介绍有关职能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提升工作。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机制不健全及市场不完善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在磨憨国际口岸建设中老(磨憨—磨丁)跨境双向劳务派遣平台有利于解决我省边境州市境外边民入境务工和劳务外派难题,有利于助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8月18日,云南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双向劳务派遣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及工作制度,选定德宏瑞丽、临沧耿马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开展跨境劳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2024年3月19日至21日,省商务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赴德宏瑞丽、临沧耿马两个试点地区检查调研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目前,两地已建立外籍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开展了外籍务工人员引进工作,为开展第二批试点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证件受限制及手续繁琐问题。根据昆明市公安局与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勐腊县公安局签署的托管磨憨公安工作协议,暂由勐腊县公安局代为办理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证件。具体做法是:按照开展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相关政策要求,外籍人员持边民类证件从口岸入境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跨境劳务务工证,勐腊县公安局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登记证》办理《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最长期限可延长至1年。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完善跨境劳务合作体制、机制对策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本着“边建边完善,边建边探索”的原则,省商务厅拟于近期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赴磨憨国际口岸实地调研,并决定在总结第一批试点建设成功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把磨憨国际口岸等地作为第二批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地区。下步,公安机关将切实履行职责任务,积极配合推进第二批建设试点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市场的对策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以云南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务工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跨境劳务市场。2024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我省德宏州瑞丽市、红河州河口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含由昆明市托管的磨憨经合区)三个边境县(市)开展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工作,目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牵头制定我省开展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的实施方案。为切实落实试点工作中涉及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省公安厅专门成立“支持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务工试点加强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支持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务工试点加强出入境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下步,省公安厅将统筹推进第二批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和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两项工作,切实担当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指导和督促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勐腊县、磨憨经合区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涉及磨憨的两项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关于延长外籍劳工边境地区居民居住时间及简化跨境劳务相关审批手续的对策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试点政策实施后,省公安厅将积极向国家移民管理局争取政策支持,有效解决外籍务工人员在境内停居留时间短等问题。目前昆明市公安局经合分局和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均无签发《外国人出入境证》的权限,我们将争取国家移民管理局政策支持,委托昆明市公安局经合分局和版纳州公安局勐腊县公安局受理、审批、签发《外国人出入境证》,进一步优化出入境管理措施、工作流程、办证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跨境务工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和提供加急服务,助力磨憨经合区建设。


云南省公安厅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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